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通过后颁发的证书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每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后公布。
第十八条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不具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授予及颁发证书的具体办法,由司法部规定。
扩展资料: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八条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九条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国家司法考试的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国家司法考试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担任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率一般在全国考生人数的10%左右。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的工作。
叫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的证书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本科学历通过国家线(一般为360分)取得A证;二是法律专业专科学历通过国家线取得B证;三是本科或法律专业专科通过放宽线取得C证。由于B、C证是为了解决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法律人才奇缺的问题而设立的,所以,B、C证只能在放宽地区具有效力。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9月进行。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品行良好。
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即允许大三、大四的学生参加考试,但是必须是普通高校,即统招的学生。简言之,允许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报名,大四第一学期参加考试。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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