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李丰川同志辞去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2009年5月27日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李丰川同志辞去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同意李丰川同志辞去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报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李丰川调任:重庆政法委秘书长,党组成员
不要信任了,是有问题的,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