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首先要看合同上的内容是怎么样来说明的,如您所说交易过户费用税费等由乙方全部承担,那就是由乙方来承担。再有就是在双方没有明确未知费用时是由房管部门确定的缴纳方来缴纳。
单纯从您合同来说明,如果是自行成交,那就双方来商榷;如果是有中介方,那就由中介方来协调此事。
在未在合同注明的情况下,这部份应该由买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