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现代城市规划的核心理念及对中国城市规划的影响
西方现代城市规划与传统城市规划(无论是西方自身的还是中国的古代城市规划)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无论从学科、还是从社会制度(社会实践)角度看,西方现代城市规划并不能被看成是西方传统规划的延续,而是从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些基础就是下面所提到的核心概念。
我国现代城市规划基本是在向西方现代城市规划学习的基础上不断形成和完善的。我国当代的城市规划在引进和向西方现代城市规划学习的同时,也融合我国传统城市规划及其制度的因素,融合了西方传统城市规划的一些内容。因此,我国当代城市规划与西方城市规划之间既有密切的关联,同时也具有自己的特色。
1、 科学理性的观念和方法
科学理性是整个现代社会的基础和核心价值,任何学科和社会实践都必须建立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存在和发展。现代城市规划也不例外。现代城市规划不仅在理性功能主义占据主导地位时是如此,在之前的以社会改革为理想的阶段也同样如此,它们都是针对当时工业城市中存在的城市问题,具有非常明确的问题导向,并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理性地设计对策;同时,强调从调查出发,通过预测再进行规划的过程,并不断充实而成为基本的规划过程;注重科学技术的运用,从最初的市政工程,到后来追求功能的合理性以及对交通技术等等的强调,再到后来的城市研究、有关城市规划方法的探讨以及新技术在城市规划中的运用等。理性的态度、对合理性的追求以及科学的精神非常清晰地贯穿于整个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历程,在一定程度上,对科学技术方法的运用和不断完善规划方法始终是城市规划发展中所追求的。
科学理性的观念是随着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而传播进来的(即以“五四”运动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并由此影响并规定了所有的学科发展。在近代中国,西方现代城市规划基本上也是为了满足对城市进行理性化(或者说是现代化)管理的需求而被引入近来的。在最初时期,通过聘任外国专家担任顾问,由留学欧美的归国学者主持,开展了一些城市规划的工作。在一些租界城市则完全由外国专家按照其母国的基本制度开展规划工作。也就是说,在规划实践不断引入的过程中将西方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因子带入了中国,并在此后的实践和专业教育中得到了贯彻和光大。改革开发以来,针对我国城市规划的传统,科学理性的观念在城市规划领域得到更为有意识的张扬,尤其是1980年代开始的系统方法论在城市规划中的运用、对规划控制等的研究,尤其是在对规划内容的科学性方面得到了更多的强调。
2、 城市整体的综合观念
从整体视角来认识城市和组织城市是现代城市规划的重要思想基础,也是科学理性观的直接体现。无论是霍华德的田园城市还是勒·柯布西埃的明日城市,都将城市中的各个要素进行综合的考虑。霍华德不仅考虑了居住、就业、商业等等方面,而且将理论的重点放在田园城市的实施方面,涉及到城市财政、土地制度、商业管理等等;勒·柯布西埃则在考虑城市的就业、居住、交通等方面的基础上,尤其强调了各要素之间的相互配合。现代建筑运动主导下的城市规划,在实践的过程中更将城市的各项要素有机协调作为工作的核心,《雅典宪章》更详尽地阐述了这样的观点。现代城市规划一直把把整体性、综合性作为最基本的特点。这也是我国城市规划历来强调的内容。
城市的整体和综合观念,不仅涉及到城市内部各要素的关系,而且也同样需要考虑城市与周边地区的关系,这是把与城市发展相关的各项要素综合在一起必然结果,因此,城市-区域关系一直以来都是城市规划研究的重要内容。从这样的角度来看,1990年代之后在国内外倡导的可持续发展是对这一观念的进一步深化。
3、 对现代市民权利的关注
现代城市规划与传统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传统规划是从权贵出发来考虑城市的组织和安排,满足统治阶级和富裕阶层的利益要求,而现代城市规划则在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下,也在城市整体观念的作用下,把城市看成是一个整体,从而不仅要顾及只占少数的权贵的要求,更应该关注广大的城市市民,满足全体市民的共同要求。而从解决城市问题出发,特别关注城市中的贫困人口,甚至可以说,现代城市规划从一开始就是以解决拥挤尤其是工人阶级居住拥挤问题、改善城市尤其是贫民窟卫生状况等为出发点的。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城市规划的价值观,这种公共利益是建立在全体市民的基础上的。在此后的发展中也仍然坚持了对贫困人口的关注,比如,针对美国“城市更新”运动产生后果的批评、对规划过程中公正和公平的强调以及公众参与等等都是以此为发端的。
此外,对城市空间中人的活动以及人对空间的使用等的研究,也充分体现了对现实中的人及人的需要的关注。
4、 社会实践
城市规划所涉及的事务最主要的是公共事务和对市场外部性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