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2、《社会力量办学申请表》一式3份。3、法人资格证明,非本地组织或者个人申请办学的须同时提供经过公证的办学担保手续。担保手续包括:担保人法人证明、担保人资产证明、担保协议书。联合办学的要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4、学校资产及注册资金有效证明文件。5、校舍使用权证明材料,附办学场所结构、面积图;消防和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安全合格证明;食堂卫生合格许可证。6、章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管理人员、专业师资资格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