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能退吗?

2024-11-02 18: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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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特殊情况下,社保可以退回。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足15年,可申请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2、人突然死亡,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3、丧失中国国籍、移民的,可申请终止职社保退回个人部分。4、同一时间在重复缴纳的情况下可退回。

回答2:

向当地社保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退保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

1. 农村户口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帐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2. 城镇户口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清算出来的。只有如下四种特殊情况可以清算:

① 达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累计缴费15年,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② 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此部分可继承,即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③ 若退休去世,其个人账户金额未领取完毕,余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④ 出国定居,失去中国国籍的。

扩展资料:

如果是因为工作变动居住地变更,需要退保的话,则可以申请社保转移,具体流程如下:

1、到前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从人事部门领取社保转移单,将此单交到新公司。

2、在办理入司手续时,新公司的人事部门将社保转移单和劳动合同之类的材料一起交相关部门时,社保就相应地转到新公司了。

3、注意在社保转移办理前后要注意及时查询。因为如果前后有时间差时,要注意补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拖延和麻烦。

参考资料:

中国知网:出国定居可退养老保险

回答3:

1、从今年一月一日起不能退了,因为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福利性、社会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养老保险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2、过去是因为没有完备的转移制度,只能退给本人,现在已经建立了保险转移制度,可以方便的实现转移、暂停、续保,所以就不再退给本人了。3、凡是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论什么时候,都会保全利益,现在不退是为了将来给你争取更大的利益。4、即使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参保,也没有续缴了,你又不满十五年,凡是你个人缴费的部分,都不存在回来的问题,达到退休年龄全部都会退给本人。5、不光是本金,而且在给你保存个人账户期间会连本带息给你个人,不会受到任何损失。

回答4: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因此,一般情况下,要想退掉职工养老保险,则需等到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执行,具体的职工养老保险退保条件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退掉职工养老保险:
1、出国定居国籍变动的人,带有“IMMIGRANT”(移民)字样的因私护照签证或居住地政府部门出具的移民手续,以及户口簿注销页。返还企业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本息及个人账户外个人缴费本金。
2、在职死亡的人,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额为在企业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本息及个人账户外个人缴费本金。
3、重复缴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回答5:

没有办法申请退钱。
根据《社保法》的规定: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