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
第一、您可以在银行和律师找您要钱的时候,说明实际情况,拒绝履行相关的担保责任。
第二、如果您拒绝按照担保人的义务偿还相关贷款,银行和律师可能会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向您追索贷款,即向银行所在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如果银行和律师对您提起诉讼,您应该参与诉讼活动。民事诉讼施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银行方面认为您负有担保责任,就应该提供相应的担保票据或文书。在这个时候,您应该说明,该贷款担保材料与您无关,系被其他(她)人盗用身份证信息所致,您没有在相关资料上签过字,相关担保材料是虚假的和无效的,必要时,您可以要求对贷款担保资料的签字等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法院能认定您确实与贷款担保无关,您就没有替其他(她)人还款的必要了。
第四、综上,我的答复是:关于您提出的问题,一是说明实际情况,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二是如果银行方面起诉,您应该要求银行出具相关贷款担保资料,并要求其证明该资料的真实性,并说明您与该资料无关的事实;三是总的来说,银行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您可能无须承担担保责任。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找律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