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经济水平都有了显著的提高,所以在现在的人们的生活当中都基本上拥有了轿车,每一个人如果想要合法的上路的话,都是需要去考取驾照的,首先在考取驾照的过程当中,科目一就是考察人们对于交通规则的一些基本知识的掌握,因为在交通过程当中,如果不了解交通规则的话就会引发一些不可挽回的交通事故。比如在10月7号的时候在泰州就发生了一起车祸,是由于崔某在行驶的过程当中违规使用远光灯,致使司机周某无法看清道路,导致周某的轿车和杨某的三轮车发生了碰撞。在这起交通事故当中,违规三轮车司机司机负责主要责任,其他两位轿车司机负次要责任。法院的判例是公平合理的因为他们根据现场的情况将责任进行了分配。这次交通事故法院之所以判处他们都有责任,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违规使用灯光首先在道路行驶的时候崔某对于灯光的使用并没有符合交通规则,并且这个车祸也是由于他引起的所以在这次交通事故当中他也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不过在这次案件当中他没有正常的使用灯光的规则并不能够将全部责任放在他自己一个人的头上,所以最终他是负次要责任。
当周某在行驶的过程当中由于对方的远光灯使他看不清道路,这时候他并没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比如降低车速或者打灯光提醒对面等等,所以在这次车祸当中他也是需要负责的,在路上行驶的时候肯定会有突发状况,所以每一个司机都应该拥有随机应变的能力及时处理。
在这次交通事故当中主要责任是这个三轮车司机杨某的,因为他驾驶的三轮车并不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所以即便出车祸他自己受到了极最大的伤害,但是也是他自己的责任。所以当人们在路上行驶的时候一定要遵循交通规则,驾驶什么样的车辆就要在哪一个路上行驶,只有这样才能够极大地保障自身的安全。
这是浙江省衢州市首例因为滥用远光灯而担责的案例,法院判定乱用灯光的司机吴某与肇事司机同责。有些人喜欢在晚上行驶时乱开或常开远光灯,强烈的灯光给行人和司机都带来不便。因为不文明使用远光灯 ,对对向行驶的车辆驾驶员产生严重影响,而因此造成的交通事故,乱用灯光司机应该同样承担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责任。
一般来讲没有任何灯光的地方才能开强光,怕远方的人看不见,不是特别黑的地方是不能开强光的
崔某在夜间行驶时没有正确使用远光灯,导致周某的车撞倒了一辆三轮车,交警认定崔某以及周某都具有相应的责任,周某在视线受影响下没有减速行驶,而杨某没有在夜间正确使用远光灯,因此判了二人同责。
因为强光导致车祸,对方需要负一部分责任,自己判断失误也需要负一部分责任,所以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