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到生育年龄而又未婚生育的,每提前一年加收一年的罚款。如女方20岁才到结婚年龄,但是16岁就生孩子了,就是要多收4年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二条 对计划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分别按下列规定一次性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一)虽够法定婚龄但未登记结婚而生育的,按本人9个月收入的金额征收。
(二)依法结婚后未领取《生育证》而生育的,按本人2个月收入的金额征收;
你说的条件符合第一款,以上作为参考,你可以咨询一下你所在地的计划机关。
扩展资料:
法律保护
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是检验社会法治理念发展程度的试金石,也是完善社会法治发展的重要一环,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一)建立婚生子女推定与否认制度。
1、确立婚生子女的推定制度。
所谓婚生推定制度是指子女婚生性的法律强制规定。
只需证明在子女出生或受胎时丈夫与子女的母亲有婚姻关系,且子女是丈夫之妻所生即可。
以此也可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一定的改善,不至于机械地一味给予非婚生子女冠以“黑户”的帽子。
对于判断婚生与否,采取出生与受胎混合主义立法例是合理的。
即规定凡是在婚姻关系导存续期间出生或受胎的,均为婚生子女。
2、确立婚生子女的否认制度。
有推定就有否认,以相反的制度作为反向救济手段。
婚生子女的否认是指丈夫证明在受胎期间内,未与妻子有同居行为或者有其它证据证明子女非由夫之受胎,而依法否认子女是自己的亲生子女的制度。
应当对提出否认人的范围、事由、否认期限和方式以及举证责任进行详细规定,便于操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婚生子女
各地罚款标准都不一样,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
第五条 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根据不同情节,按照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基数的1至3 倍征收;
(二)对非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公民,每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对非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基数的1至3倍征收。
扩展资料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
第八条 社会抚养费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征收。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具有本市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参考资料: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上户口读书都没问题的,我2005年生未婚生育照样上。中国计生是很失败的,我是计划生育外生的。现在鼓励我生二胎。房价贵,读书贵,医疗更贵,我认为有个教受说的对,不被社会善待过的小孩,大了也不会善待这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