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发生交通事故已赔偿,认定工伤后,工伤鉴定为八级,在单位上班已有七年,现在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

2025-03-20 04: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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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你可以查阅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或致电12333当地社保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