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被告欠债10万,胜诉了现执行到2千块,我该咋办,法院不可能就这样结案

2025-03-25 18: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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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2、 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建议申请提级执行;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回答2:

在未执行完毕之前都不属于结案,只是属于暂时的中止执行,待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你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执行局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