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3、房屋所拆旅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改宏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申报材料:
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核御册簿;
3)其他相关证明;
材料齐全的当场即可办结。
户口本改户主,需要原户主和新户主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