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吗

2025-03-20 03: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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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被派遣的劳务工,应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待遇 。但在现实中执行这一规定情况比较复杂,而且有一定的难度。首先,劳务输出单位在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并不一定了解和掌握用工单位员工的工酬情况,再者说了,多家劳务派遣单位,还有个竞争的问题,拼的就是低工酬,然后劳务派遣合同一旦签订,用工单位执行合同规定也就没毛病了。因此,同工同酬也只能算是劳务派遣工追求的理想与美好愿望吧!

回答2: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同工同酬的标准很难界定,一般来说,是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大前提下进行合理确定。

回答3:

劳动人拥有用工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做不到你派遣公司就犯法了

回答4:

当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