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均是香洲区(含万山区、横琴区、高新区,以下同)户籍居民;一方是香洲区户籍居民,另一方是非香洲区户籍的内地居民;现役军人的部队驻地在香洲区;
2、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非双方自愿的;
(二)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三)双方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四)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用A4纸复印,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2、4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彩色合影照片。
注:现役军人须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及本人证件。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结婚当事人到一楼大厅,取号后到二楼按序号进行登记;
2、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栏签名或按指纹);
3、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提交上述材料并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5、当事人须交纳结婚证工本费9元;
6、双方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或按指纹后,便可领取结婚证,即日起确定为合法夫妻关系。
只要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办理
哇。
那你们的孩子可是混血儿了。
貌似结婚要回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才能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