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期限,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1、保险的存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有危险存在或条件能够满足的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事项必须是客观上可能发生的。如果是以赔偿为目的的给付,则保险事项必须是投保人的活动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如果是以满足条件为目的的给付,这些条件必须是能够满足的。简单地讲,如果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约定的保险事项的危险是不可能存在的或条件是不可能实现的,所约定的保险合同就是无效的。
(2)必须有约定的给付或赔偿
保险必须是对约定的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对约定条件造成的给付时,保险公司才对保险人负一种财产责任。这种以经济手段承担社会责任,与普通的社会救济、单位补助以及亲友乡亲的帮助完全不同。前者兑现保险责任是不可推卸的义务,而后者是一种道义上的援助行为。
(3)必须形成互助共济关系
保险制度采取将不特定的事故分散给众多的投保者共同分担的方法,来减少或补偿遭受事故的投保者的损失。投保者通过交纳保险费,与众多的投保者建立互助共计的关系,以“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精神建立保险补偿基金,共同取得财产上的保障。
2、旅游保险的特点
(1)保证性
旅游保险的保证性,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旅游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即对被保险人在旅游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这一点就不同于我们熟知的安全保卫部门提供的保证性,安全保卫部门是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以防止危险的发生和保护旅游者的安全;而旅游保险的保证性是保险人向旅游者保证在其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给予经济贻偿。
(2)补偿性
旅游保险的补偿性是指被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费,具有补助救济的性质。它包含三层含义:①被保险人的财产或人身在旅游中完好无损时,就不能得到赔偿。②人身或财产虽有损伤,但不是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也不能得到赔偿。③补偿有一定的限度。这种限度是以保险金额来确定的。若损失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则按损失的实际情况给予补偿;若损失超过保险金额的范围,其最高的补偿金额只能以保险金额为限度,超过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短期性
旅游保险的短期性是指旅游保险与其它保险相比,它的有效期较短。有的是以旅行的旅程计算的,例如,乘坐汽车、火车、轮船或飞机旅行的,一般以检票上车(船或飞机)开始计算,到抵达目的地下车(船或飞机)为止。近距离的旅行少则几个小时,远距离的旅行多则几天。有的是以旅游景点或游览的次数计算的,例如,游览泰山、黄山、华山等,就以检票上山开始计算,到游完下山为止。有的是以旅行社接待计算的,例如,现在我国旅行社外联组织接待的海外来华旅游者(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内),在华期间统一实行旅游意外保险。从以上旅游形式和类型分析来看,无论何种形式和类型的旅游,保险的有效期都是比较短的。
旅游保险通常包括医疗费用、人身意外、意外双倍赔偿、紧急医疗运送、运返费用、个人行李、行李延误、取消旅程、旅程延误、缩短旅程、个人钱财及证件还有个人责任等诸多种,具体可了解如下:
医疗费用:
在旅游中因感染疾病或是遭遇意外所需支付的医疗费用。
人身意外:
若受保人因严重意外导致四肢不全、一目或双目失明、甚至死亡,受保人可根据投保内的赔偿额得到赔偿。
意外双倍赔偿:
若如受保人自费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飞机、气垫般、渡轮、计程车等等)或乘搭私家车遭到严重意外时,受保人将得到双倍的赔偿额。
紧急医疗运送:
若受受保人因意外或重病,有关方面会提供急紧医疗运送。
运返费用:
倘若受保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会提供将尸体返回原居地。
个人行李:
受保人的个人行李,若在旅途中被人盗窃、意外遗失或损毁,将受到一定数额的赔偿。
行李延误:
若受保人运送行李的航机抵达目的地12小时後仍未送达,可按每12小时得到赔偿。
取消旅程:
若受保人在保单生效日至起行日内,因严重疾病或意外不能成行,所有旅费订金、机票等损失有保险公司负责。
旅程延误:
若乘搭之交通工具因天气恶劣、机械故障、工业行动或被骑劫导致延误,受保人可按时间得到赔偿。
缩短旅程:
若受保人或家属因遭遇意外,重病或死亡,需要提早结束旅程时,受保人可索偿已支付或是不能享用的费用。
个人钱财及证件:
范围包括金钱损失(现金、当地货币、旅行支票)及因遗失护照而造成的损失。
个人责任:
若受保人因个人疏忽导致他人身体受损或财物损失而负上法律责任,保险公司可代为赔偿。
旅游保险一般包括:
1、意外伤害保险。游客出门旅游,乘车坐船是少不了的。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上个保险等于系上一条安全带。
2、住宿人身保险。在保险期限内,游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谋杀或者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自身死亡、残疾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
3、旅游救助保险。这类保险是国内各保险公司普遍开办的险种,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联合SOS推出的,游客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都可拨打电话获得无偿救助。
4、旅游求援保险。这种保险对于出国旅游十分合适。有了它的保障,旅游者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由于不谙当地习俗法规引起了法律纠纷,只要拨打电话,就会获得无偿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