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属于通奸,但有两种特殊情形也算违法。
1、“破坏军婚罪”。即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同居的,则构成了“破坏军婚罪”。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罪”。即自己已婚、或对方已婚、或双方均已婚,而自己和对方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同居、通奸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此种行为算作是事实婚姻,以重婚论。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都是成年人了,况且是自愿的,发生性关系不应该算违法,如果你强烈的拒绝对方,而对方强迫你,你不得不那样就算是违法。
按你的简单描述,都是成年人,且是自愿行为,不算违法。每一对夫妻都有这样的特征,总不能地球人都违法啊。
不算违法,但是否自愿,由女方说了算。
俩人自愿发生性关系还是成年人不算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