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专全日制学生请问我想去当兵国家对此有何政策

2024-11-27 1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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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市2005年冬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便于在校大学生了解掌握今冬兵役征集相关政策,10月12日,记者就征兵工作有关问题,采访了市征兵办负责人。

问:在校大学生入伍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国家政策: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学校原专业复学,如确有必要须转换专业的,由所在学校确定。在服役期间因公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适当减免学费。复学后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后,部队在选取士官、直接提升军官,以及复学毕业后接收补充军队干部等方面应给予优待。

辽宁省政策:学业安排。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要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准予毕业,并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退役后的复学及减免学费。实行学分制的高等学校,在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复学后,应适当增加学分。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的,学校应根据本人意愿转到本校其它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在部队荣立二等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要准其复学。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按照民政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执行。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应按不低于30%的标准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当地非农户口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意复学的大学生,无论入伍前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均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部门负责接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优先给予安置。退出现役的大学生,无论复学与否,其服役年限均计入以后参加工作的工龄。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并可根据本人意愿调整到本校其它专业学习;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关于伤残军人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置。

沈阳市政策:凡是从我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分户口所在的省份和地区,服役期满后,由征集地民政部门每年按一万元的标准发放补助金,未满一年的不予发放(我市户籍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同时享受城镇义务兵优待金,非我市户籍的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按当地政策规定进行优待);沈阳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放弃复学并申请自谋职业的,可同时享受补助金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两万元);在我市入伍的非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只享受两万元补助金,不享受国家《关于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优惠政策;对于改选士官的大学生,只享受国家规定的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对于大学生在服现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和因本人原因非正常退出现役的,不再享受一次性补助金。有关征集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的其它政策规定,仍按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政府征兵办公室、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暂行规定》执行。

问:征集在校大学生的条件、标准和程序是什么?

答:征集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条件和标准,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执行。征集男性在校大学生的年龄为18至22周岁;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在校大学生按照本人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高等学校的学生处、武装部或公安(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学生入伍的报名和目测摸底工作,提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高等学校所在区、县(市)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应征学生体格检查工作。对体检合格的大学生要认真组织政审。政治审查主要由学校所在区、县(市)征兵办公室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市)征兵办公室协商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本报记者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