枇杷与琵琶从前有一个官人想吃枇杷,命下人去办。不料这个下人不知道枇杷,以为官人心血来潮想吃琵琶,就把琵琶噼了,煮了汤羹。故事不知见之于《笑府》还是《笑林广记》记不起来了。不过,据说现在还真有一道菜叫「琵琶羹」的,是鸡头米、西米和椰奶的「三合一」,取白居易的名作《琵琶行》中的「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意。 枇杷和琵琶是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广告> 前者是常绿小乔木,原产我国,长江以南栽培较多。后者为拨弦乐器之一,体半梨形,曲颈,四弦。戴假指甲弹奏,音域宽广,常用于独奏、合奏和伴奏。这样两种名同音而实大异的东西何以常被牵扯在一起,甚至连颇有名头的文人也会出错,其故安在?其实说来简单,盖我国古代「枇杷」与「琵琶」可以通用。 请看《雅谑》中的一段记载: 「莫廷韩过袁履善先生,适村人献枇杷果,帖书『琵琶』两字。相与大笑。某令君续至,两人笑容尚在面,令君以为问,袁道其故。令君曰:『琵琶不是这枇杷,只为当年识字差。』莫即云:『若使琵琶能结果,满城箫管尽开花。』令君赏誉再三,遂定交。」这首七绝诙谐俚俗,近乎打油,然而平仄声韵,中规中矩,剥去它挖苦嘲讽的「外壳」,实在是一首好诗。「令君赏誉再三」,我亦云然。 同样的「雅谑」还见于明代苏州大画家沉周(石田)的故事。有一次,别人送枇杷给沉石田,来信中也将「枇杷」写成「琵琶」,沉即作书答道:「承惠琵琶,开奁骇甚!听之无声,食之有味。乃知古来司马泪于浔阳,明妃怨于塞上,皆为一啖之需耳!今后觅之,当于杨柳晓风、梧桐秋雨之际也。」沉石田老先生的短札典丽清雅,不失有明一代小品宗风,且连用两典(白居易浔阳江头夜听琵琶与王昭君出塞途中怨弹琵琶),大概此公原想「幽」人一「默」,哪知反而授人笑柄,这是沉公所始料不及的。 上述两则「雅谑」中的士大夫和大画家沉石田都肯定不能把「枇杷」写成「琵琶」,不免苛求过甚,说得重一点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因为枇杷的得名是由于「其叶形似琵琶,故名」。而「琵琶」这乐器,专家考证乃昉自汉代,秦汉以前既无「枇杷」之名,亦无「琵琶」之器。后来,琵琶广泛流行,并成了妓女的必备之物,因而,「琵琶」、「枇杷」与妓女便结上了不解之缘。沉石田所说的白居易「司马泪于浔阳」的《琵琶行》固然传诵至今,而同时代的元稹亦留下了「万里桥边女校书,琵琶花下闭门居」的诗句,因此,后来人们称妓女居所为「枇杷门巷」,可「枇杷门巷」未必真的有可啖的枇杷,但肯定有「半遮面」的琵琶。还有,妇女改嫁,旧时称为「琵琶别抱」,可见「枇杷」与「琵琶」自古以来便难舍难分,把「枇杷」写成「琵琶」在古时是可通的。现代人当然不会把两者溷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