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转社保条件

2024-11-27 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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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条例内容:

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根据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含义)本办法所称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以下简称综合保险),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三项保险待遇。

本办法所称外来从业人员,是指符合本市就业条件,在本市务工、经商但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员。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地施工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下列外来从业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一)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

(二)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员。

(三)按照《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引进的人员。

资质认证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本市综合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综合保险的统一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负责综合保险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公安、建设、财政、工商、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综合保险管理工作。

第五条(缴费主体)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

第六条(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到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初次使用外来从业人员或者初次进入本市施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获得批准使用外来从业人员之日起30日内,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在申领《上海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综合保险的具体登记事项,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修改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

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地施工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二、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

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协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沪建筑施工企业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组织实施。市公安、财政、工商、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综合保险管理工作。

三、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

用人单位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到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使用外来从业人员或者进入本市施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使用外来从业人员之日起30日内,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到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

回答2:

一、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省市非城镇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

三、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同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四、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以及享有的待遇,按照本市现有规定执行。

回答3:

条件是:
一、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省市非城镇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

不过,如果你是在2009年7月1日前进单位已经签订合同的,在这份合同期限里面,是双方协商一致改缴纳城保。等到合同到期单位续订的时候,符合条件的必须改过来。

但是要提醒,一个合同到期单位可以终止合同。还有,目前由于关于外省人员缴纳城保的文件是人保局发文的,综合保险的文件是市政府发文的,如果单位就是不缴纳的,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是根本不查的,也就是说这个问题让单位钻了空子。

回答4:

  上海市外来人口综合保险转社保条件是:

  一、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省市非城镇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

回答5:

1、如是45岁以下城镇户籍的就可以交社保了
2、政策是7月日出来的,如合同未到期单位可继续为其缴纳综保
3、综保企业成本每月就200多,如是社保企业每月至少700多,个人还有200多。如果给你办了也就得给其他人办,这样企业成本增加比较多,所以一般企业是尽量避免这样的情况的。如果想交就要和企业做个好的沟通了。实在不行就只能找个代理公司来交了,但是费用就全部个人承担,也就是每月1千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