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退货问题如何冲红?

2025-04-14 22: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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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是不能抵扣,没说不能红冲。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票因丢失,再重新开具发票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2: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90天是不能抵扣,没说不能红冲,明年2010年抵扣期有望放宽到180天。你这超过一年的发票要购货方打个申请到购货方税务所开具通知单,你收到对方通知单后,在电脑开票系统里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按提示操作,保存后还可以修改,之后打印出来申请单和收到的购货方税务所出具的通知单共两单一起带到销售方(就是你自己的税务所)审批,税务所审批通过后会出一个审批单,你这时才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回答3:

不能再开具红字发票了,国税局有规定,增值税抵扣,冲红必须在90天以内。

回答4:

不可能再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必须在发票开出后89天内。

你遇到的这种情况:

1、若购买方已入帐,应当是购发开出一张发票给你,然后你再开一张发票给他;

2、若购方未认证,该票已失效,回天无力!销售可冲回,销项税作费用处理。新开的发票按常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