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要看合同上注明的担保人承担的是否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看你上面说的,应该是连带责任保证。那在债务人消失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追责,要求其履行债务。担保人可不是随便担保的
担保人在借款凭证上以担保人身份签字,可以认定担保人对于债权债务担保的认可,因此对于第一笔、第二笔借款应当承担责任;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常见的情形有,一、超过担保期限,要看借据上是否有关于担保的约定才能做下一步的分析,建议找律师当面询问,第二、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法律纠纷的处理要看证据,没有证据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