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6日,天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7月8日 我市限行尾号新轮换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天津限号规定: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自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4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不受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限行范围】
一、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二、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上通行。
三、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