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改于2013年废除。
2、废除劳改是为加强了人权保障宪法原则的力度和广度,也是对多年来民意呼声的全面回应,而它的更直接后果则是让中国法治更健康。
3、组织罪犯劳动是实现监狱宗旨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基本手段。它能使罪犯培养劳动观念,矫正自身所存在的恶习,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解教以后能够自食其力。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文发布,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这标志着中国法律体制的发展和完善。
2013年12月28日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
扩展资料:
劳改的基本原则:
罪犯劳动改造基本原则,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对罪犯组织和实施劳动改造过程中所应该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
罪犯劳动改造实践证明,罪犯劳动改造应当遵循依法实施的原则、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区别对待罪犯劳动改造原则和干警直接指导管理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改
没有废除,废除的是劳教,是公安自己决定公安自己执行的刑罚,不在检察院的监管之下。
1、“对罪犯的改造过程,实质上又是矫正罪犯头脑中对客观世界认识的过程,而正确的认识只能来源于实践。”劳动可以使罪犯在劳动中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掌握一定的谋生手段和提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能力。
2、罪犯在进行劳动改造的同时,客观上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弥补了国家对监狱经费投入的不足。
劳动改造机关对已判决的犯人,按照犯罪性质和罪行轻重,分设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给予不同的监管。对少年犯设置少年犯管教所进行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机关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判决有错误或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对于服刑期满的犯人,应发给释放证明,按期释放。对于确有悔改表现的犯人,应当给予表扬、物质奖励、记功、减刑或者假释等奖励。但减刑或假释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犯人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报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改造
随着劳教历史变迁,被劳教的范围不断更新和扩大,游手好闲者、小偷、卖淫嫖娼者、吸毒者、破坏治安者都可能被劳教,甚至有时候,劳教制度成为报复举报人的工具。近年来,劳教措施侵犯人权的问题,不断有媒体、民众呼吁废除或者改革劳教制度。
终于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废止劳教制度,到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根据决定,劳教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在劳教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教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废除与法律相冲的劳动教养制度,是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重大进步。
劳教制度废除的主要原因:
首先,劳教制度最为人所诟病的地方在于它与国际人权公约、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三个法律依据的精神相冲突,缺乏明确的法理依据。
按照劳教制度,被劳教的人没有经过合格的法庭、经由正当的程序做出公正的判决即被剥夺人身自由,这是有违公约精神和原则的;2000年,《立法法》实施后,由行政法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已失去合法性基础;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中,立法机关又在宪法中加入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从某种意义上表明中国对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努力。
其次,劳教的权力集中于公安机关,缺乏必要的制衡机制。
按照《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规定,对需要实施劳动教养的人,由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决定,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由公安、司法、民政、劳动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但劳动教养的审批机构设在公安机关,实际上是将劳动教养的决定权集中于公安机关,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形同虚设。
再次,劳教的严厉程度也与其作为行政处罚的性质不相匹配。
劳教属于一种行政权决定的行政处罚,但剥夺人身自由可以多达4年,而刑法的有期徒刑最短只有6个月。其严厉程度与刑罚相当,甚至比短期徒刑、拘役、管制更加严厉。
中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废除劳教透三重要义
其一,维护法律权威,为推进法治中国提供保障。
从某种意义上说,劳教制度用行政命令来剥夺人身自由,与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符。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废除劳教制度无疑维护了宪法的权威。
其二,避免侵犯公民权利事件的发生。
除了侵犯公民正当程序权利以外,劳动教养主要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废除这一制度对于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意义不容忽视。
首先,纠正一下你的观点。
劳X改和劳X教是不同的。劳动改造是刑罚执行措施,劳动教养是行政强制措施。这是其本质区别。
我国于2013年废除了劳X教。其原因:
1,劳X教制度最为人所诟病的地方在于它与国际人权公约、我国《宪X法》和《立法法》三个法律依据的精神相冲突,缺乏明确的法理依据。
2,劳X教的权力集中于公X安X机X关,缺乏必要的制衡机制。
3,劳X教的严厉程度也与其作为行X政X处X罚的性质不相匹配。
劳改的意义:
1,劳X动X改X造是罪X犯获得正确认识的有效途径
2,劳X动X改X造是矫正物X欲型罪X犯的有效途径
3,劳X动X改X造是培养罪X犯劳动技能的有效途径
4,劳X动有利于罪X犯的身心健康
5,劳X动X改X造有利于罪X犯群体内部的安定团结
6,有利于国X民X经X济的增长
没有废除,废除的是劳教,是公安自己决定公安自己执行的刑罚,不在检察院的监管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