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最高借贷利息是多少?

2024-10-30 21: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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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间借贷年息24%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的,超过部分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约定的年息不超过24%的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债务人可以自愿偿还,债务人如果不愿偿还法院对这一部分的利息也不予支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中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民间借贷法律特征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法律现象,同时又是一种经济法律现象。

参考资料:民间借贷——百度百科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院

回答2:

6个月以内(含6个月)银行贷款利率是5.6%,民间贷款利率不能超过22.4%,6个月---1年以内(含1年)银行贷款利率是6%,民间贷款利率不能超过24%。

有关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内容主要包括:

  1.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2.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3.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4. 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此外,这一部分还对逾期利率、自愿给付利息以及复利等问题作了规定。

回答3:

国家法定贷款利息最高多少?

回答4: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关于利息的保护或合法限度分三种情况:

一、法律的基本保护为最高限为年利率24%,只要双方约定了就支持;

二、法律的有限(前置条件)保护为年利率36%,也就是双方自愿履行为给付的法律不限,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时,法院不干预不支持这样的利率;

三、超过了年36%的法律给予救济,即债务人主张返还超过36%部分的利息的,法院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