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需要根据,拆迁补偿情况来衡量。若拆迁补偿丰厚(货币或者房子),可将原有共有产权房交易出去,享受拆迁补偿。若拆迁补偿有限,可放弃补偿,继续居住并持有共有产权房。若拆迁没有明确时间预期,建议可以先申购共有产权房,届时政策也可能会有调整,先解决个人居住问题才是关键。
房屋共有产权不会影响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由共有人平分或者按份分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肯定是有的。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拆迁补偿是补偿给房屋的所有权人。共有产权属于非完全你个人所有的产权房屋,但是你依然是有产权的。即你依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补偿时会依据所有权份额进行补偿。
同住人概念里的他处有房,指的是他处有公有住房。共有产权人不属于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