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逐步推广,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封建土地私有制的逐步确立,从而使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逐步形。
小农经济的历史作用:
(1)积极: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在封建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时期,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积极作用是主要的。
(2)消极:小农经济规模小,具有脆弱性;在封建社会后期,阻碍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成为封建社会长期停滞不前的原因。
春秋战国时期土地所有制由贵族土地所有制到封建土地所有制转化.注意奴隶制社会土地并非国有,而是由周王-诸侯-卿士大夫逐级分封,所以名为贵族土地所有制.又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又可名为周王土地所有制.这一土地所有类型,以井田制为代表.到了春秋晚期,战国时期,井田制崩溃,各国变法确立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私有,新兴地主阶级兴起.这种土地制度称为封建土地所有制.
春秋战国时期家族公社瓦解,农村公社瓦解,向土地私有转化。商鞅变法确定土地私有制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