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没事,只是没批捕变更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证据充分会移送审查起诉,直至审判。
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建议你赶快消灭、伪造证据,尽早串供,为诉讼创造有利条件。
监视居住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会不会有事,取决于警方后一步的侦查结果。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六条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再不犯罪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