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限制较多,动辄就被批体罚或变相体罚,而且现在的孩子也时常有不容易教育的,所以班主任们挺不容易的,教育学生要求只能采取“适当方式”,个人的理解是:大的方面不能明显违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小的方面要视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只要不被学生及家长抓住什么把柄告上去,就是“适当方式”,如果不幸出了问题没处理好,哪怕你没大过错,也可能是不适当的。例如,按有关规定,老师是无权对学生罚款的,但学生又确实很在乎钱,于是,有的学校就采取了“同意”学生向班级“捐赠”或者向优秀学生“赠送”礼物的“适当方式”,因为是学生自己“自愿捐赠”,所以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跟补齐作业相比,有的学生更乐于捐赠);而如果你在学校值班时,只是中间休息了20分钟(谁没有个疲乏的时候),学生那边却出事了,你的休息行为就是不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