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无相关法规限定提交评标报告的时间。但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五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