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探亲签注为例,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澳门签注。
一、申请材料: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2、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赴港澳探亲签注申请,但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另外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探亲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申请人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探亲签注,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扩展资料:
探亲签注种类、出境有效期、往返次数和备注
一、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申请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二、探望兄弟姐妹,可以申请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三、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可以申请1年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探亲签注申请指引
《港澳通行证》续签,需要到你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这是不能异地办理的。
需要携带的资料:
1、你的《港澳通行证》
2、二寸相片一张
3、如果你户口所在的城市没有开通港澳自由行,还需要出具指定旅游公司开具的全额发票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如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商务或其他签注等)。
持中国公民有效护照经香港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经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在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7天而无需事先领有进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