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和医疗救助: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按程序应保尽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并视困难程度予以分类施保救助。对享受了城市低保的精神病患者,可从城市医疗救助金中解决一定金额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平时购药维持治疗;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疗的,按城市医疗救助政策,一年可予以最高限额的住院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纳入农村低保。纳入农村低保的可按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全额进行补助。对农村精神病患者,农村医前救助每年可从农村医疗救助金中酌情解决100—200元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在就近卫生院或卫生室购药维持治疗;病情严重者需入院治疗的,通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再予以二次救助。
二、贫困精神病患者就医的优惠政策对2008年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精神病年门诊费用超过1000元的,新合办继续执行一年定额补助200元的政策。对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具体事宜可到你所在乡镇民政办咨询。
发达地区可以再次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条件需同时具备:
1、持有残疾人证的精神病患者;
2、正在治疗服药的精神病患者;
3、持有低保证或者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精神病患者;
4、有精神疾病诊断证明和服药发票。补助标准:每人每年5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
1、可以通过乡镇村,社区街道,申请免费住院治疗。
2、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办精神残疾证,每月有补贴,在社区可以免费给药,当然这些药都是老药且比较便宜,有的副作用较大,但疗效还是不错的。
3、其他没有特别的优惠政策,有病自已送去医,自已花钱.但是如果是在发病时通过公安送到神经医院进行医冶的,可以办理残疾证,可以申请低保.凭残疾证可以免一半的医药费,低保每年国家有一点点补助.
估计以后国家可能会免费医冶.
如果精神分裂症患者到了外省发病时,公安送去医治不在自己的家乡药费能减半吗?
我患有精神分裂症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