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国家及省级科技创新企业?

2024-12-03 13: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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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2009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工作有关要求,现就我市申报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及承担单位须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基本要求,具体参见创新基金网站(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不高于300万;
2、自注册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超过36个月;
3、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5、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6、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7、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资助方式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立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40万元。所有申报项目需经各主管部门立项支持,支持金额不得低于15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程序
1、在创新基金网站(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上登录“创新基金网络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服务机构选择“南京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2、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将企业注册资料(包括: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复印件一并送交服务机构;
4、经审验合格后,服务机构进行初级激活,企业完成注册。
(二)项目申报程序
1、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创新基金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并提交相关的承诺书和声明,填写申报材料(创新基金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部分相关学习知识);
3、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机构,并打印成相同内容的纸质件,同时将相关附件书面副本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后报送服务机构。
4、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进行相关的修订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通过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申报后打印的纸质件;
(二)有关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7年、2008年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2009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2009年注册的新办企业,报送企业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3、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5、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6、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合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等文件;
7、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8、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9、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以A4纸格式装订(另外报送全套没有装订的附件原件资料)。
10、区县企业须提供所在辖区县的财政管理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的立项批文,市本级企业须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的立项批文。
对于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截止时间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
六、报送地点
申报材料报至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1号厅)。
七、申报咨询
有关创新基金申报须知及项目指南,请企业登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