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全责方死亡要赔偿其他死者方吗

2024-11-28 11: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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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车祸死亡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何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回答2:

摩托车逆行,正常应该是全责。对方超速,刹车不灵之类的只能加重责任到次要或者同等。
2死一伤,肇事司机不是主要责任以上的话,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车子检测完以后,车子和司机当然可以继续营运了。
如果最终的事故认定司机主要责任,就要拘捕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回答3:

要赔偿。
因为有责任,要在遗产范围内赔偿。

回答4:

对方是三轮摩托车肇事死亡,负主要责任,我该怎么赔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