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如何被告人符合法院指定律师的情况而法院没有给指定律师,那么会被发回重审。希望 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这要看情况:
如果被告人在一审中,未聘请律师,但法院为其制定了律师,那应该没问题(公诉)。如果法院没有为被告指定律师,那就有问题了,二审法院可能会发回重审(公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分2种情况,一种是当该指定而未指定的,发回重申;另一种是不属于应当指定的情况,就正常审理
二审法院可能会重审。
这要了解法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