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9月20日起,北京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增至26个省区市。除已经启动的天津、河北、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山西、湖北等10个省区市外,增加河南、山东、黑龙江、安徽、山西、四川、辽宁、吉林、甘肃、湖南、浙江、重庆、贵州、云南、宁夏、青海16省区市。此前,北京警方已经启动津冀等10个省区市户籍人员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