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刘邦建立的王朝,盛极一时,成为了一个民族的符号。
明朝,作为一个曾经强大的王朝,近代以来为人青睐,明朝前期开疆拓土,远征异域,《明史》说:“远迈汉唐。”又说:“盖兼汉、唐之盛而有之,百王所莫并也。”
意思是:明朝的疆域和武功,已经超越汉唐,为历史之最。
笔者以为,明朝确实很了不起,但是他并没有达到汉朝的高度,汉朝即便在灭亡时仍很强大,而明朝则是被自己活活搞死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明朝与汉朝相比少了一个重要的举措!
这个举措是什么呢?就是强力的削藩!
秦始皇扫平六国,统一天下,当时的政局出现两种架构的争论:一派认为应该实行周朝的分封制,另一派认为应该实行郡县制。
秦始皇选择了后者。
郡县制当然是一种先进的制度,但是任何制度都要由现实决定的。秦朝的郡县制导致了地方控制力不足,因此秦始皇死后不久,农民起义烧遍全国,秦朝灭亡。
针对郡县制过于超前的弊病,刘邦采取了折中的办法,以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
刘邦大封刘氏子嗣为地方实权王爷。
刘邦的这个举措是有效果的。后来吕氏乱政,几乎要颠覆刘氏天下,之所以没有成功,除了周勃和陈平在中央的主持,主要就是因为当时刘氏地方实力派始终牵制着吕氏。
《史记@孝文本纪》就说:“高帝封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此所谓盘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彊。”
地方实权王爷在最初有他的好处,但时间一久弊端也很明显,那就是长久之后,诸王子孙繁衍,代代扩张,到最后就会尾大不掉,成为国家和社会的负担,甚至威胁。
汉景帝、汉武帝时代,就是针对诸王的威胁,发生了汉朝的“削藩战争”,史称“七国之乱。”
通过周亚夫的战胜,汉景帝灭掉了包括吴王在内的几个强大的诸侯王,武帝即位,继续进行了强力削藩,颁布“推恩令”,从制度上断绝了藩王坐大的可能。
什么是“推恩令”呢?就是规定,藩王的领土必须分给每个儿子。这样一来,藩王的领地就随着子孙的繁衍越来越小,慢慢丧失独立生存的能力,直到最后被朝廷全部收回。
汉景帝汉武帝的两代改革,将汉朝藩王危险降到最低,为汉朝的长治久安打下基础。
看完汉朝,我们再看明朝。
明太祖朱元璋和刘邦一样,也是将国家分封给自己的儿子们,尤其以镇守北方边境的“塞王”实力最强。
朱元璋的本意与刘邦相似,希望朱家自己人镇守各地,保证坐稳天下。
应该说,朱元璋的这个想法并不错,在明朝初期,北方蒙古实力仍很强大的情况下,朱元璋用杰出的儿子们镇守边疆也是不错的办法。
但是,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分封制的最大弊端是,一旦长期延续,则诸王子嗣繁多,会成为国家负担甚至威胁。
而明朝的问题是,朱元璋死后,没能出现一个与汉景帝汉武帝一样雄才大略的君主,进行削藩!
本来,这个任务最合适的人是朱棣,但朱棣因为得位不正,更兼他利用诸王夺得黄帝宝座,对人家有所亏欠,因此朱棣并没有实施大规模的强力削藩。
而朱棣之后的君王们,则既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进行削藩。
于是,自朱元璋制定分封制度到明朝灭亡二百多年见,朱明王朝的朱氏子孙逐渐增加,到最后竟然多达十几万(仅朱元璋直系后代)。
要知道,这些皇族既不耕作也不生产,生下来就有俸禄,由国家养活。一开始人数不多,问题不大,后期人数逐渐增加,国家早已不堪重负。
更兼那些地方实力派诸王,占据大片良田,称霸一方,朝廷也无力控制。终于导致后来流民成群,变乱蜂起。
比如明朝的福王朱常洵,占据河南大片良田,李自成农民军兵临城下,他竟然还不愿拿出自己家的钱粮犒赏将士。最后,据说朱常洵被农民军蒸着吃了。
我们再举个例子,明嘉靖四十一年,地方交给朝廷的税收是四百万石,而诸王府的禄米则要八百五十多万石。山西本地的收入是一百多万石,而山西皇族的俸禄则需要二百多万石。也就是说,将全部百姓缴纳的税收养活皇族,还差了一半!那就只有大打折扣的供养,而即便如此,百姓的压力就可想而知了!
有一种观点甚至认为:明朝最终的灭亡就是被朱家人自己活活拖死的。这种观点不无道理。
明朝末年,内忧此起彼伏的起义军,外有后金虎视眈眈,明政府内忧外患,财政干涸,而那些藩王们坐拥富可敌国的家财,却不能与国家分享。
崇祯在北京上吊自杀后,南明小朝廷拥戴朱家王爷称帝,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小朝廷不久之后就被满清所灭。
我们可以看到,假如当时这些藩王愿意拿出财富,或者明朝自中期就像汉朝那样进行强力削藩,明朝的国运或许就会有所不同了。
而实施这一切,明朝自朱元璋、朱棣以后,确实缺少一个汉景帝、汉武帝那样的君主。
汉朝分东汉和西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