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今后15年科技工作的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提出了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目标,并提出了比较具体的8个定性目标和4个定量目标。
在此基础上,重点确立了能源、水和矿产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人口与健康、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国防等11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68项优先主题;瞄准国家目标安排了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等16个重大专项。
针对未来挑战重点安排了生物技术、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先进能源、海洋、激光和空天等8个技术领域的27项前沿技术、18个基础科学问题,以及蛋白质研究、量子调控研究、纳米研究和发育与生殖研究等4个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为保证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纲要》从支持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
同时要求在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的相互协调,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
中国目标
建立国家创新体系,走创新型国家之路,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政府的共同选择。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科学分析我国基本国情,全面判断我国战略需求,把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使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显著增强,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在世界上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设创新型国家、百度百科-创新型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