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性失忆症会导致什么严重后果?

尽量详细
2024-11-30 2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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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强迫失忆症是强迫症的一种;当患者由现实中的一些事情联想到过往的一些不美好,对自己精神影响较大的事情(例如被人指责偷东西,私秘的事情被人发现,等等)时,习惯性的做一些强迫症状(例如:发出怪叫,激烈的摇头,无缘无故的掐自己的手指,等等在外人看来没有原因的怪异行为),患者往往借由这些突然地无故的行为忘记自己意识到的不好的回忆,把这些意识的内容转为潜意识,以避免自己的意识受到煎熬,这种想法和做法符合快乐原则。这种看似简单,弱智的行为,实际中往往起到神奇的作用,患者在做了这些行为之后,神奇地忘记了刚刚想起的东西,避免了精神受到煎熬。(就好像大脑中有一种监控程序,当发现有程序调用过往的不美好的会议的时候,就给一个中断,然后清除那部份程序,就像好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实际上,当生活中再次遇到类似的情况时,患者可能再次联想到以前的不美好的回忆,因为这种忘记的行为只是在意识中发生的,这段回忆并没有在大脑中完全消失,而是由意识变成潜意识,只是一种暂时忘记,当患者又一次记起这段记忆的时候,他又会出现强迫症状,当我们问他你刚才为什么如此如此的时候,他可能哑口无言,因为他真的忘记了症状前他的记忆。 极端的案例:电影记忆碎片中的男主角,患了失忆症,记忆中不好的回忆他全部删除,当他无意中再次想到这部分回忆的时候,他强迫自己忘记,但是他只是把它变成潜意识,并没有完全消失,又因为那段回忆很重要,他实际上时时都会联想到,于是他的这种强迫失忆症会经常发生,他经常忘记几分钟前的事情,只能靠在自己身上写只言片语来记住他认为自己必须记住的事情。 我的经历:我小时候偷过别人一辆玩具三轮车,回家后东窗事发,被我爸爸臭揍一顿,这件事成为我一个童年的阴影,很长一段时间,我认为这是我人生的耻辱,羞于提起,但是现实中的场景有时会勾起人的回忆,当我无意中想起那件事的时候,我往往用力掐自己的手指,借此转移我的思想,后来我发现这个方法慢慢失效,我还是不能忘记,我又发明了无端发出怪声的方法,这种方法挺有用,我现在还经常用来忘记一些事情,当然不再是三轮车的事,而是另外一些事。

回答2:

没什么严重后果。本人就是典型的征候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