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4.2.1 当市政给水管网连续供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4.2.2 市政两路消防供水应符合下列条件,当不符合时应视为一路消防供水:1 市政给水厂应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2 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3 应有不同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