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处理?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处理?
2025-03-25 07: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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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来自比比招标采购网小招;

回答2:

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