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

2024-12-05 1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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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说法正确,你得依法辞职。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信〔切记:要求公司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辞职的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公司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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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首先你要递交辞职信,找人事部办理工作交接和辞职手续;其次,没有签合同的公司,可能会出现拖欠工资行为,因此最好先结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