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二审法院可以发回几次重审

民事案二审法院可以发回几次重审
2025-04-15 11: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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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二审发回重审的次数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现一审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二审可依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 ,不管次数多少,均可依法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如果一审只是认定的事实不清,二审可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改判,也可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如下: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追加的当事人。
  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追加的当事人。
  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再次发回重审的情况如前所述。

回答2:

一次。201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70条明确规定了,对发回重审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