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般的招投标文件中的要求,每一家不同的公司必须指定特定的人员来提交投标文件。如果这个人员同时在多家公司人任职,这就属于围标行为,也就是串标。因此,有一些招投标文件中就明确要求,同一个集团公司的,不同子公司在投标的时候必须投不同的标的物,否则就属于废标书,直接出局。
这个员工他的这种行为属于恶意投标,扰乱投标秩序,这个是违法的。
明显就是串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