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城镇居民收入是指调查户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城镇居民在调查期得到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不包括出售财物和借贷收入。即包括:工资收入、转移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收入。其调查范围包括居住在城镇区域范围内的常住户。镇包括国务院批复的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的城区和镇区。《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