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号:是各级档案馆为已进馆或可能进馆的单位分配的编号,用于区分各立档单位,也便于日常管理和查询。
档案案卷号:是档案的一一个编号,由于机关档案管理和整理方法与档案馆的档案管理和整理有所不同,所以档案馆要对进馆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全宗划分、分类、案卷排列、档号编制、目录编制等。
全宗主要标准:
我国主要以两种角度划分全宗的类型,一是按照全宗形成者区分为机关组织全宗和人物全宗;二是按照全宗的范围和机构方式区分为独立全宗、联合全宗、全宗汇集和档案汇集。
补充形式:
联合全宗:两个或两个以上立档单位形成的互有联系不易区分全宗的档案构成的全宗。
全宗汇集:若干个立档单位形成的、可以区分全宗但数量很少的具有某些相同特征和联系的档案构成的全宗。
档案汇集:用人为方法将不在其所属全宗残缺不全的文件,按照一定特点集中起来的混合体。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全宗
档案全宗号是指一个独立机关、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全宗号是全县唯一的档案管理机构代码,是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当一个单位向档案馆移交过档案后,档案馆根据相关规则给予移交单位唯一的一个代码,此后该单位不论哪一种类别的档案都是这一全宗号。没有向档案馆移交过档案的单位没有全宗号。 老方法整理的档案一般需要进行装订,案卷号则是按照一定的顺序对装订后的档案编制的顺序号,同一类别的档案一般从“1”开始编制。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整理的档案则是以“件”为单位进行管理,件号同样从“1”开始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