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无论您处于一种签订或未签订合同的情况,您和您的公司成立劳动关系, 第二,您所谓的辞职状态并不成立,实际您是属于工作状态。 第三,如果你们和客户的合同上有签订实际的赔偿比例,一般是不得扣除工资的百分之70,差旅费等实际为公司额外支出的费用是不能扣除的,只要不是故意或者强行人为的您赔偿最少可以保住当月的最低工资,但也有一些为了继续工作会自动承担,既然您已经打算辞职了,如果为了个人利益您完全可以不用赔偿因为你和公司并没有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拒绝赔偿因为过失的是公司,因为那客户合同是和公司签订的不是与你个人。如果是你个人签订那你就麻烦了。 第四,你可以以没有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赔偿,另外如果公司强制扣留您的工资或者要求你赔偿,可以上诉当地劳动仲裁,你们公司不但会为和你之间没有明确的劳动合同受到处罚,还会为你高额的罚款给你公道。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谢谢
员工工作失职导致客户的贵重物品丢失,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向客户承担赔偿责任后,在过错范围内,可以向员工追偿。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