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伤残军人如何减免个人所得税

2025-04-14 11:01:5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44号)第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我的不少残疾军人战友已经得到退回或一部分退回(各省市不同)工作期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但是也要与你说明的,退回个调税也是有一定难度的事情。

第一、所有的税务部门没有公示的国家退税文件,只是你上门以后申请不得已为之;
第二、税务部门不接待个人的申请,而是要你自己的原来代为缴纳个调税的部门(财务部门)前往交涉,也就是间接的交涉才能得到退回;
第三、因为税务部门的关系或者记载不完整的关系,我的战友只有较少比率的得到全部退回个调税的,有的只有一部分退回,你也只有无奈;但是对于正在上班的战友而言,那是今后个调税缴纳优惠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