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已经刑事处罚能否进行行政处罚

2025-03-20 06: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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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违法行为已经刑事处罚还可以行政处罚,同一个行为可能同时触犯行政法规和刑法,这是两个不同部门的管辖范围。
2.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一个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只处一种处罚,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如果先已经受过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需要刑事处罚,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应该抵折刑期。
3.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里的规定是”分别”作出,并没有排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再移送司法机关的做法。

回答2:

可以,同一个行为可能同时触犯行政法规和刑法,这是两个不同部门的管辖范围,不过一般是先受到行政处罚后受到刑事处罚。举个栗子,一个官员因贪污巨额而事发,他被开除公职就是行政处罚,再以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就是刑事处罚。二者是兼容的。

回答3:

这里存在两个行为,一个是涉嫌犯罪,也就是非法持有枪支罪当场抓获,应当刑拘,再根据侦查情况决定是不是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判决;另一个行为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来的,属于行政处罚,两个是不同的处罚方式。两个不同的行为,触犯不同的法律,受到不同的处罚很正常啊,怎么说不可以或者说根据理论不行呢?根据什么理论呢?如果说是一个行为,那肯定不能说处以这种行政处罚后再给予其他相同种类的行政处罚(注意是相同种类),这就是“一事不再罚”;也不能说对同一个行为先给予行政处罚再处以刑罚,因为不能说一个行为既违反相关行政法又违反刑法;但是无论是对同一行为给以行政处罚还是刑罚处罚之后再要求承担该行为在民事上的责任,也是完全可能的。

回答4:

我个人是这么感觉的哈:违法是应该受到行政处罚,犯罪应该受到刑事处罚。题主问违法行为已经受到了刑事处罚,意思应该是说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