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抓到在百货商店纵火的那个家伙还在否认纵火的事实。
主要结构:The fellow.....denied having started the fire.
caught 过去分词做定语
catch sb. doing sth. 抓住某人在做某事
set...on fire 纵火
2. 厦门是非常漂亮的海滨城市,我相信我还会再次来这里。
不定冠词+形容词最高级=very 非常
a most beautiful coastal city= very beautiful city
这里没有拿厦门和其他城市比较的意思,只是说它本身很美丽。
a second 表示“又一,再一”的意思。
第一题我不解释了,我说第二题,正确答案就是the 和a.
第一个原因:形容词的最高级前面用定冠词the,
第二点,second在这里不是表示严格的顺序,而是表示泛指,表示“又一,再一”,相当于一个形容词,就是换成third,fourth,等,句子还是那个意思“我还想再去一次”。
第一个问题:主句是The fellow still denied having started the fire.而caught setting the department store on fire 只是修饰The fellow 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 那个被逮着放火烧百货商店的家伙死死不肯承认火石他放的。(同意一楼)
第二个问题:答案没有问题
a 是泛指任何一个, most在这里是修饰后面的形容词,表示"非常"的意思
the most 合起来修饰形容词最高级,表示"最"
例句:
the most wonderful film ,这里前边为定冠词the加most修饰wonderful表示形容词最高级,意思是最精彩的一部电影.
a most wonderful film ,此处非最高级,most 这里是一个程度副词,表示"相当",翻为一部相当精彩的电影.
给分!!!!!!!!!!
我来试试;
1.那个放火烧百货大楼的家伙仍然不承认是他放的火。
句子主语是 the fellow, 谓语是denied,caught setting....on fire 做定语,
set... on fire 是个短语,意思是“放火烧...”。
2. 答案没有错。
the most 表示定语最高级时,是有范围的,这个句子所修饰的名词是“city”,后面没有范围限定,所以most在这里不是最高级,而只是普通的定语,表示最怎么样的。
1 那个因为向百货大楼放火而被抓的家伙,总是否认他自己那么做过。
The fellow 是主语,指同伴,家伙。caught是catch的过去分词形式做主语的定语成分,修饰作用。setting the department store on fire这一句是也是修饰主语的分词短语。denied 是谓语。 having started the fire用于修饰谓语,表达denied的内容。主干---The fellow denied。那家伙否认。
2 厦门是非常漂亮的海滨城市,我相信我还会再来。
答案正确,的确,最高级前面是应该加the,但是这里表示”很美丽的城市”。试想认为最美丽的城市是厦门的话太绝对主观化了不是?除非后面有个限定范围的词或者短语出现,如 in china等,所以应该都用a。
被抓到在百货商店纵火的那个家伙还在否认纵火的事实。
a most beautiful city的意思是 一个很漂亮的城市
如果是the most beautiful city的话 就变成了最漂亮的城市
答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