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瓶停在公司的停车场丢了,公司是否应该负责?

2025-03-21 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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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对车辆免费保管的,公司存在重大过失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对车辆有偿保管的,公司无论是否存在过失,公司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回答2:

你与停车场的所有者或管理建立的是保管合同关系。不用支付保管费用,则是无偿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回答3:

应该有责任